科技日報記者 劉垠
為規范和加強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11日,財政部官網公布《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包括資金管理、分配和監督等16條具體舉措。
這份由財政部、教育部修訂印發的文件,遵循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客觀公正、規范透明,注重績效、強化監督的原則。其中特別提到,現階段,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主要用于兩個方面:支持學前教育擴優提質;落實學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費政策,免除符合條件的公辦幼兒園在園兒童保育教育費。
針對支持學前教育擴優提質,《辦法》明確,支持地方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落實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普惠性民辦園補助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依據《辦法》,國家統一實施的免保育教育費政策,所需資金由中央與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中央財政根據核定各省的免保育教育費財政補助標準、在園兒童人數及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核定中央財政免保育教育費財政補助資金。
值得注意的是,擴優提質補助資金要重點向農村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脫貧地區傾斜,并做好與發展改革部門安排基本建設項目等各渠道資金的統籌和對接,防止資金、項目安排重復交叉或缺位。
《辦法》還強調,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納入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級財政部門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加強日常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