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和打擊腐敗問題在世界各國的不斷蔓延,聯合國于2000年成立了特設委員會,負責制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2003年10月31日,第58屆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同年12月9日至11日,聯合國在墨西哥梅里達舉行國際反腐敗高級別會議,正式簽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此后,聯合國決定將每年的12月9日確立為國際反腐敗日,以紀念公約的簽署和喚起國際社會對腐敗問題的重視與關注。
中國于2003年12月10簽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2005年10月27日批準公約,2006年1月13日提交批準書。公約從2006年2月12日開始對中國生效。
2005年12月14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正式生效,成為聯合國歷史上第一個指導國際反腐敗斗爭的法律文件,為世界性的反腐敗斗爭以及國際反腐敗合作提供了國際法依據與保證。[1]
2007年已經有110多個國家簽署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這是迄今為止關于治理腐敗犯罪最為完整、全面并具有廣泛代表性。
腐敗在全世界范圍內普遍存在,所有國家,不管大小和貧富,都存在著腐敗現象。腐敗既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和社會問題。腐敗侵蝕法治,損害著政府的合法性,同時也削弱了政府遏制腐敗的能力。腐敗還會造成投資減少,并為有組織犯罪和恐怖主義提供了滋生的溫床。它嚴重威脅著一個國家的發展與穩定,是一種對社會產生廣泛腐蝕作用的“隱性惡疾”。
腐敗在全世界范圍內普遍存在,所有國家,不管大小和貧富,都存在著腐敗現象。據世界銀行估算,全球每年僅賄賂成本就高達1萬億美元。歐盟委員會今年2月首次發布的反腐調查報告稱,歐盟28個成員國都存在腐敗現象,歐盟成員國因腐敗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達1200億歐元。而對于發展中國家,腐敗尤具破壞性。許多急需用于改善醫療保健、教育、清潔用水和基礎設施等工作的巨額款項會被“吞噬”,從而阻礙了這些國家脫貧和經濟發展的步伐。因此反腐勢在必行。
長期以來,腐敗的重災區是金融界和經濟界,涉案人員為了某些經濟利益不擇手段。但如今,腐敗已越來越多地侵入政界、司法界、醫療界,甚至文藝界、體育界、學術界等。什么“政治獻金”、“政要巨貪”、“法官受賄”、“吹黑哨”……各種腐敗五花八門,令人眼花繚亂,目不睱接??偛吭O在德國柏林的“透明國際”的材料顯示,僅全球建筑領域,每年涉嫌腐敗的項目總額要超過30萬億美元。
為了逃避本國法律的制裁,腐敗涉案人員早已將行賄資金打扮成貿易、投資等跨國商業活動,安排在境外進行。如今還在審理的德國西門子公司行賄案,迄今已發現的涉案國家約有10個,該公司的賄賂支出超過10億歐元。他們利用在海外設空殼公司等手段進行賄賂,而且是單線匿名聯系,完成任務后,空殼公司便煙消云散。其作案手段十分隱蔽,即使敗露,也很難追查出全部案情。正是為了加大對腐敗的打擊力度,聯合國不久前決定在維也納郊外成立國際反腐敗學院,以提高國際社會預防和打擊腐敗的能力。
應該說,在國際橫向比較中,德國是屬于管理有效,比較清廉的國家。據德國聯邦刑警局的統計,2007年德國警方登記的行賄案件超過9600起,比前一年上升了38%,其中有1600多起已立案調查。1997年,德國立案調查的腐敗案為993起,但自2005年以來,每年立案調查的腐敗案均在1600起以上。德國哥廷根大學反腐敗專家奧格拉貝克對德國腐敗案件的分析表明,排在受賄人員前5位的分別是地方政府官員、大學教育部門、司法執法機構、醫療衛生單位和城建管理部門。每年至少有200億歐元用來維護與醫療衛生單位的關系。相比之下,德國的政界比較干凈,在每年數千件腐敗案件中,涉及政界的只有10多起。專家指出,敗露的腐敗案僅為實際腐敗案的5%左右,絕大多數腐敗人員仍未受到應有的處罰。